第16章(1 / 2)

不过这件事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,足足做了两天才做好,而且也不是长久之计。

元宁又琢磨着,在堂屋里盘了个灶台,她不擅长这个,专门去别人家转悠了几天,细看门道,回来之后便做了改良版的灶台,烟道从隔壁卧室走,顺着烟道做了个火墙出来,烟囱就在火墙上方,直通屋顶,但是在外头她还给烟囱做了加长、弯曲处理,如此这般,刮风烟不会倒灌,下雨也不会有雨水灌进去。

这一忙活就是半个月过去了。

再看这房子,可就整齐多了,只是不够亮堂。

伯钟提议:“咱们可以多织一点芦苇席,到时候贴在墙上,又干净又亮堂。”

“这到是个好主意!”元宁拍手,“就是咱们家的芦苇已经用完了,今年的芦苇还不能用。”

“咱们现在不着急呀!”伯钟笑道,“长姐,等秋天咱们可以多割一点芦苇,等到冬天的时候,没事干了,咱们就慢慢织席,然后一点一点贴上去。”

有些漏风的地方,用席子挡上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。

元宁笑着点头:“还是伯钟聪明,我都没想到这个。”

伯钟脸一红,嘴角咧开的弧度更大了些。

看到大哥受到表扬了,仲灵和叔毓也不甘示弱,仲灵就说:“长姐,我觉得咱们还应该做个帘子,要不然的话,在堂屋里做饭,烟味窜进里头来,也不好。这件事交给我!”

叔毓则说:“长姐,你每天做活儿,手经常起水泡,我给你做个裹手带吧。”用布条做。

这倒是提醒了元宁,她摇摇头,“这个不用了,回头咱们手里皮子若是多一点,你和你二姐一起,给我做一副手套就好了。”千万不能打击小弟的积极性。

叔毓原本有点沮丧,听她这样一说又高兴起来,不过很快就问道:“什么是手套?”

“就是套在手上保护手的东西呗,”元宁简单粗暴解释,“所以叫做手套,嗯,叫套手也行。”

但除了上一次苏鹤亭的人帮忙捉到过一只野兔之外,他们连野鸡都很少能抓到了。所以,做手套大概率成为了一个美好的愿望。

攒好的野鸡毛倒是有一小口袋了,几个大的有志一同,都决定给小季秀做一个小被子。

之前的兔皮正好给她做了褥子,鸡毛轻便,做个被子还是不错的。

元宁自然是没意见的,还拿出一点钱跟村里人换了几尺土布做被面,去镇上扯了三尺棉布做被里,季秀还小,皮肤娇嫩,不能太随便。

他们几个大的还是用着旧的被子,不过仲灵都仔细拆洗过了,该缝补的全都缝补了一遍。

转眼间就到了七月十五。

民谚说“七月十五枣红圆,八月十五枣落干”,意思是到了七月十五的时候,枣子都红了,这个时候的枣儿脆生生的,微甜,已经可以吃了。

对于小孩子来说,这是个欢乐的时节,但对于大人们来说……

七月十五是鬼节啊,要祭奠亡人。

老族长找族人们商量了一下,这家几文钱那家几文钱,大家凑了一点钱,去买了烧纸香烛,带着伯钟、叔毓,去朱七文夫妇坟上烧纸上供。

乡下习俗,女孩子是不能去上坟的。

元宁在院子里抱着季秀,坐着发呆。

她在那边的时候,童年丧父,少年丧母,读博的时候,爷爷也过世了,从那时开始就孑然一身,所幸也有几个至交好友,人生不至于那么孤独。

第二十二章 理想与现实

元宁自幼学习突出,小学的时候连跳三级,初中、高中都各只读了一年,大学进入少年班读书。

但因为她自身的经历,所以为人较为坚强,有些少年英才,往往高智商低情商,或者是学习能力一流,自理能力末流,而她双商在线,独立自立。

大学三年毕业,硕博连读,紧跟着便进了研究所,成为所里最年轻的女科研骨干。

按照所有人的期待,和自己的人生规划,她的人生是会在科研路上一路狂奔的。

但奈何,所有的理想都败给了现实。

所里被塞进来一个关系户,在一次实验中,他负责的校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,导致实验失败发生大爆炸,处于关键位置的元宁只看到眼前火光迸现,巨响如雷,便失去了所有的知觉。

再睁眼变成了一抹异世游魂,眼睁睁看着朱家长女在漆黑的夜里死于伤寒……

再然后,她就重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