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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魏文魁[校对版] 赤军 2419 字 10小时前

当他搬动那两具僵硬的尸体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自己是在背负着自己的尸体;当他把尸体搬入坑中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是他自己躺在那无比简陋的墓穴当中;当他向坑中填土的时候,他只是感觉,是在往自己的脸庞上泼撒灰土……

战争、混乱、死亡,这就是他所穿越来到的时代啊,这就是他所将要面对的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啊,这一切,难道就不能够改变吗?难道自己最终也会遭逢同样的命运吗?那么他们还有他来掩埋,自己又将会由谁来掩埋呢?会不会变成恶狼、乌鸦,甚至只是蚂蚁口中之食,就这样了无声息地诞生,然后又了无声息地腐烂……

坟坑填实了,阿飞拆下木耒的铲部,竖在坟上,然后端起石刀来想要刻几个字,却又不知道刻什么才好——他并不清楚爹妈的名字,平常他们只是简单地用“你”来互相称呼而已。最后,他只好艰难地刻了宋体的“考”和“妣”两个字。

老王惊诧地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:“你、你怎么会写字的?”

“你认识吗?”

“不、不认识……我不识字。”

“所以这不是字,”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,“只是符号罢了。”

“符号又是啥了?”

第二天,阿飞带上一包野菜、野果,迈上了前往朝鲜的不测征程。这一路上无疑充满了艰险,好在他有一张旧弓傍身,普通蟊贼是不敢贸然前来惹事的。当然啦,那也因为他们没能看到他藏在包袱里的鹌鹑羽箭,否则肯定不会对这半大孩子客气。

他先返回县城,去氏家的货栈打探消息,货栈里还有几个当晚一起保着氏勋氏公子打算从南门落跑的半熟脸,知道他曾经救过少主的性命,对他还算客气。果然,氏勋早已经返回朝鲜去了,不过很可能并未进城,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庄院当中。

所谓列水,就是流经朝鲜城北墙外的一条大河,根据阿飞另一世的记忆,在平壤旁边的,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。

从县城前往氏家庄院,距离其实并不算远,还不到一百里地,阿飞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,那天傍晚时分,终于进入了庄院的范围。那是一片占地好几亩的建筑群,土墙外有木篱环绕,并且角落上还竖立着几具粗陋的箭橹。他还没能找到入口的所在,忽然耳畔一阵狂吠,只见一群猛犬也不知道从哪儿扑将出来,恶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!

第七章、寄身豪门

一路上,为了防备意外,阿飞的左手始终紧握着那张旧弓,而一支鹌鹑羽箭就藏在包袱当中,露出一点点羽尾,右手略微一弯便能抽出。他自学成才的箭术当然乏善可陈,但论起连射的速度来(虽然是使弱弓,并且完全不保证精度),却已可勉强跻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。

所以说,他完全有机会抽出箭来,半拉开弓,给那领头扑来的猛犬正当狗脸,狠狠一发。但是右手才刚触到箭羽,他却突然犹豫了——“这可是氏家的狗啊,又不是野狗,万一伤了它们,这种大家族为条狗当场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……”

就这么一犹豫,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,扑得他仰面便倒。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,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,很快,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、双臂、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……

“我靠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!”心下无边的惊恐,却全身都僵住了,一动也不敢动。

时候不大,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畔响起:“哪里来的小贼,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?!”

“我不是贼!”阿飞急忙大叫,“我是来寻氏公子的,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!”

“信物?”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,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,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。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,双眼一瞥,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,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……

只好躺在地上摸索,好不容易从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勋所给的那条竹片给抽了出来,双手捧着,递给来人。他这时候才有机会打量,只见此人身高块儿大,一张黑脸如同涂炭,双眼圆如铜铃,络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针——“我靠这家伙去演张三爷形象无敌啊!”

那人右手持刀不动,左手接过竹片,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,看了很久。“那个……”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,“老兄你拿反了……”

“拿反了又如何?!”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,“反正我也不识得字!”

——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?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……

后来才知道,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,姓伦,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“家”字……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