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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魏文魁[校对版] 赤军 3319 字 9小时前

这一层想通以后,是勋立刻坐下来弹劾成阳县三名官吏贪赃枉法,贿赂上官,把自己的种种分析全都详细地列给曹德看,至于证据不证据的,那重要吗?写完了叫一名家奴拿着,顺便带上那口箱子,连夜出城,前往济阴郡治所定陶。他要是光派个家奴出城,肯定会使耿县令他们疑心,可要是再带上贿赂,对方就会以为是督邮着急把钱送回家里去哪。

等家奴出了门,是勋想了一想,又问卢洪:“宁可之案,固然可以说动曹济阴发回重审,也可如卿所言,命他捐财以赎死罪,但却难以即刻翻案。倘若他们趁此间隙,在狱中谋害了宁可,又如何处?”

卢洪疑惑地看了他一眼:“宁可死不死,真的这么重要吗?还是说……长官看上了他的家财?”

是勋冷笑着摇头:“我倒是不贪他的家财(其实他心里说,我贪得要命,但是这个节骨眼儿上,还真不方便拿),只是想到万一他死以后,那些家财都要落到贪官污吏手中,却实实的不甘心哪。弹劾在我,决断在曹济阴,倘若不判县令等人死罪或抄家,他们以印绶换得万贯家财,也算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了。”

卢洪沉吟少顷,回复道:“若以《汉律》而论,宁可确实难逃一死,除非……”

耿县令想这案子想到很晚,是勋和卢洪商量这个案子,也商量到很晚。第二天终于正式交锋,是勋就说案件的相关人证、物证,包括滴血认亲,那都没有问题,但就是最后结论不对,判案不公。耿县令他们就奇怪了,既然证据确凿,那宁可就该死罪啊,判得有什么不对了?

只见是勋面带微笑,胸有成竹地问道:“那宁可虽为隔壁老王之子,但自小即从宁彤,为宁彤认为己子,老王亦未曾前往索要过,是吧?”

屠县丞说:“即便如此,亦无借种之事,亦非正式过继,故此老王实为宁可之父,宁可殴父是实……”

是勋微微点头,打断了他的话:“君之误判,正在于此。”说到这里,他缓缓地扫视在坐众人,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有一段书,各位或者读过:‘甲有子乙以乞丙,乙后长大,而丙所成育。甲因酒色……’”

耿县令听到这儿,心里不禁“咯噔”一下,心说要完!

第十五章、春秋断狱

是勋背诵的,乃是《春秋断狱》当中的一段话。

《春秋断狱》,又名《春秋决事比》或者《春秋决疑》,乃是儒家圣人董仲舒所写。因为汉律直承秦律,虽然作了一定程度的删改和简化,仍然显得太过死板和繁琐,所以董仲舒就代入儒家思想,对几十个他认为判得不公的案件加以重新审定。到了东汉朝,儒家思想已经彻底占据了主导,于是董仲舒这一套就被广泛运用在了审案当中。

说白了,其指导思想就是儒家道德应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,凡是法律上条文有漏洞的,可以用儒家思想来填补,凡是法律上合理但不合情的,也可以用儒家思想来修正。

其中,董仲舒就说过这么一个案子:某甲有一个儿子某乙,很小就送给了某丙,某丙一直把这某乙抚养长大。后来某甲因为喝多了酒,就对某乙说:“我是你爸爸。”某乙当场就怒了,说我才是你爸爸呢,你丫又不是黑爵士我也不是天行者……好吧,这一句可以忽略。总之,某乙一怒之下,就打了某甲二十棍子,某甲因此就把某乙给告了官。

这情形就跟宁可和隔壁老王之间发生的纠纷很象,按照汉律,没有正式的过继文书(也包括借种生子的文书),那某甲就是某乙的爸爸,某乙打爸爸就是大不孝,该当死罪。但是董仲舒却说,某甲虽然生了某乙,却并没有养育之恩,事实上他跟某乙之间父子之义已绝,所以某乙不算打爸爸,不该判大不孝的罪。

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,东汉的活人为了践踏死法律,就经常拿这种“春秋断狱”法出来办事儿,而且朝廷还真认,士人当中也会引为美谈——无他,因为儒家思想最高,法律你且滚边儿上玩去啵。

这回是勋也用了这个法子,当场就要判宁可交纳打人的罚金五百钱,然后当庭释放。黄县尉当场就急了,连叫:“怎么能这样,怎么能这样,律法上不是这么说的啊!”是勋轻蔑地瞥了他一眼,心说你也就这水平了,白长着一张士人面孔,竟然如此的无学、不文。

还是屠县丞有点儿学问,还打算强辩,说:“董子原文‘甲有子乙以乞丙’,定是签了过继的文书,故此不该死罪,这与宁可之案……”是勋冷冷地答道:“若真如此,按律判定即可,董子又何必堂皇记录在册?”

耿县令长叹一声:“罢了。”他把袖子一扬,露出半截牍版来,问是勋:“阁下可知此为何物?”是勋摇头。耿县令说:“此乃耿某弹劾阁下索贿之章!”

是勋闻言,不禁仰天大笑:“哈哈哈哈哈~~耿令尽可上章,几位皆可上章。”说到这里,突然把脸一板:“且看诸君可能动某分毫?再一事说与耿令听,卿以为曹济阴罢免汝等,还需要奏于朝廷吗?如今朝廷安在?!”

照道理来说,县令都是朝廷任命的,也该由朝廷来罢免,即便郡国守、相,甚至是州牧、州刺史,都没有直接的任免权。倘若按照正规流程来走,是勋身为督邮弹劾耿县令,曹德就应该把他的弹劾理由抄上一遍,再呈给朝廷,由尚书台作出决断。虽说只要理由充分,尚书台一般不会驳回郡国守、相的弹劾,但有了这么一个缓冲,耿县令还能想办法转圜,或者去走走别的路子。既然耿县令同时也弹劾了是勋,那么倘若他因为种种原因不被罢免,是勋肯定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啦——起码面子是丢光了。

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太平时节啊,没几个人再走这种正规流程啦!关东诸州,往往连刺史都由地方推举,还有几个郡国守、相或者县令长是由朝廷任命的吗?还有几个郡国守、相或者县令长是由朝廷下诏罢免的吗?正相反,往往被关西军阀控制的小朝廷任命的很多地方官员,还没到任所就会被人轰回来,某些是文轰,更多的是遭到“操戈而逐之”,能保住小命儿就很不错了。

曹操这个兖州刺史是朝廷任命的吗?曹德这个济阴太守是朝廷任命的吗?他们要想罢免一个县令,还用得着奏报朝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