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祠堂的时候,他的确对沈垣的出现有过诧异,但就在他刚起疑心的时候,沈垣暗地给他做了一个手语。
我爱你。
沈垣总是让他相信自己,但从未在他对自己产生怀疑时有任何怨言与不满。
他们都知道,信任这个词太飘渺了,所以沈垣做了自己这辈子认为的最卑劣的事,那就是把信任与爱捆绑在一起。以爱之名得到孙覆洲的信任,是身在黑暗里的沈垣唯一能做到的,可以光明正大和他站在一起的办法。
哪怕他们只能在一起很短很短的时间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孙覆洲听到外面有响动。
一个很陌生的声音传进来:“老周,听说你抓了一个警察,就关在这?”
周洋说:“是啊,这不,还算听话。”
孙覆洲正集中注意力听声辩位呢,忽然有双手将他头上的麻袋一把扯了下来。
他总算能看看这个地窖的模样了——室内没有灯,唯一的光源来自门外,周遭洋灰水泥的地面、墙面,未经任何修饰,地上还有不少不知名的红褐色污渍,除此以外,常年潮湿的环境倒是在角落里滋生了不少藻类菌类生物。
目光转了一圈回来,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面容阴鸷,身形偏瘦的男人。
周洋声音不大,没什么情绪地说:“老赵,你的脸让警察看到了,可是会有麻烦的。”
赵崇咧嘴无声地笑笑,露出一排被烟和茶浸黄的牙。
孙覆洲能看出来,这人的眼神,分明是在看一个死人。试问,谁会在意一个死人对自己的威胁?
赵崇忽然说:“让他绑着炸药去取货,你觉得如何?”
孙覆洲:“……”不如何!
亏你想的出来……
但他看周洋的神色,竟是在思索这个提议的可行性。
好在他们不是什么疯子,所以不会让一个警察去替自己干违法乱纪的事。
所以周洋摇了摇头:“沈垣那个小疯子不会让我这么做的,我还指望他能再帮我办几件事。”
孙覆洲作出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说:“赵总,你是樰城赫赫有名的成功人士,标志性人物,怎么自甘堕落地和这群人为伍?”
赵崇像是惊异于他的天真:“世界上最赚钱的办法就写在刑法的第一页,我只是胆子比较大。”
孙覆洲从未觉得自己这么热血沸腾过:“你们明知道自己在犯罪,却一点儿悔改都没有,;不,不对,你们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,你们就是是非不分!人血馒头就那么好吃?”
“当然好吃。”赵崇哈哈大笑,“比臭水沟里的馒头好吃多了。”
明明是大家族出身的赵崇,却从骨子里透着一股腐烂的血腥气,并且他引以为傲。
但相比较下,周洋就是截然相反的。
周洋说:“孙警官,你的深明大义和普爱众生并不适用于我们,我们这种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,所以我也不甘愿一辈子做那样的人,这些,作为官二代出身的你,能理解吗?你不能。”
孙覆洲的底不难查,不出半天,周洋连他爹住那个监狱都知道了。
他这次都装都懒得装了,自然而然地露出一种“你是不是有毛病”的眼神:“您这马上就是年过半百的人了,活了这么久,却活成这样?”
句句抱怨自己的出身,并将此装点成自己的目无法纪的通行证,就好像不懂事的小孩,哭一哭,这个世界就得围着他转。
周洋蹲了下来,手里有一把很漂亮的宝石匕首。
噗呲。
尖刃刺进了他的大腿,没入了两指深。
疼得孙覆洲的脸霎时间皱成了一团。
看样子他的话的确刺痛了周洋,只是没想到这个人竟这么敏感。
于是他有眼色的不再说话,对他们露出一个牵强的微笑。
周洋松开手,匕首却还留在他腿上:“孙警官,别这么天真,我认为,善恶都是人定义的,那么我也权力定义我认为的善恶——利我者善,背我者恶,况且,你们警察里,也不尽只有好人啊。”
赵崇伸手把匕首从他腿上拔了下来,并没有伤到大动脉:“老周,话多了。”